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保障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工會經費的使用合理、合法,促進工會工作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是指在四川省各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用于支持工會工作的經費。
第三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
(一)工會組織正常的活動經費;
(二)工會組織會員的生活福利;
(三)工會組織反映職工利益的活動經費;
(四)工會組織與職工勞動和休息有關的其他開支。
第四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開支程序:
(一)工會經費開支必須由工會經費開支部門進行審批;
(二)工會經費開支必須按照《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進行;
(三)工會經費開支必須按照審批權限進行。
第五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審批權限:
(一)基層工會經費開支由基層工會經費開支部門進行審批;
(二)中高層干部工會經費開支由上級工會經費開支部門進行審批。
第六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開支標準:
(一)基層工會經費開支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進行;
(二)中高層干部工會經費開支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進行。
第七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預算編制:
(一)基層工會經費預算按照年度進行編制;
(二)中高層干部工會經費預算按照季度進行編制。
第八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開支報告:
(一)基層工會經費開支報告由工會經費開支部門進行定期報告;
(二)中高層干部工會經費開支報告由上級工會經費開支部門進行定期報告。
第九條 四川省工會經費的審計:
(一)四川省各級工會經費開支審計由各級工會經費審計部門進行;
(二)四川省各級工會經費開支審計結果應當告知各級工會經費開支部門和經費開支單位。
第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四川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lián)網用戶自發(fā)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