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依據
為切實保障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以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中關于專用停車場的安全環(huán)境要求和車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要求,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1.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專用停車場。
1.2. 實施主體及職責分工
公司安全環(huán)??谱鳛闋款^部門,辦公室協助參與,按公司規(guī)定實施日常基礎建設和相關臺賬的建立,財務科提供資金保障,安全環(huán)??曝撠煴O(jiān)督檢查。
1.3. 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1.3.1. 公司危險品車輛停車場地內配備8kg干粉滅火器20個或4kg干粉滅火器40個,需提供有效的合格證明,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有效。
1.3.2. 公司危險品車輛停車場地內配有1個消防池,容水積不低于80立方米,保證水位正常,水泵能正常運行,同時配備消防沙池,容積不低于5立方米。
1.3.3. 公司危險品車輛停車場地內配有防靜電服、防護服、防毒面具、安全帽、手套等應急防護用品,數量不低于10人次使用,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有效。
1.4. 專用停車場安全環(huán)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qū)劃定、警示標志設置等)
1.4.1. 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guī)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于公司注冊地市級行政區(qū)域內。
1.4.2. 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停車場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每輛車停車場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
1.4.3. 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1.5. 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1.5.1. 停車場:公司根據實際運行需要,足額配備門衛(wèi)值班人員,建立健全停車場管理制度和各類登記臺賬,明確崗位責任,在場內嚴格按要求停放車輛,車輛出入車場要嚴格檢查和登記,站場內安全裝置和消防設施設備不得隨意處理和破壞。
1.5.2. 車輛安全設施設備:要由公司統一購買和安裝、發(fā)放,建立相應管理臺賬,并根據規(guī)定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各設施設備齊備有效,運行正常。
1.6. 設施設備管理臺賬的記錄
1.6.1. 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登記和交接班記錄由門衛(wèi)值班室負責,并定期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科,安全環(huán)保科要不定期對門衛(wèi)值班情況和值班記錄進行檢查,并對站場內安全裝置和消防設施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合格情況要及時更新和報廢,并作好相關記錄。
1.6.2. 公司車輛技術管理科對車輛的安全裝置和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和有效期要進行登記,并按時檢測、維修和更換,安全環(huán)??埔M織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限期整改并組織驗收。
1.7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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