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
為加強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輸變電工程特點,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風險識別
2.1 確定施工項目安全風險因素
在實施輸變電工程之前,應認真分析安全風險因素,明確施工項目的主要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識別方案。
2.2 建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安全風險識別是實施安全風險預控的基礎,應建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明確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安全風險預控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跟蹤和控制。
三、風險評估
3.1 制定風險評估方案
在實施安全風險預控之前,應對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風險評估方案。
3.2 進行風險評估
根據風險評估方案,對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進行逐一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四、預控措施
4.1 制定預控措施
針對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預控措施,明確風險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對風險進行跟蹤和控制。
4.2 實施預控措施
風險管理人員應制定詳細的預控措施,并按照預控措施的要求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五、監(jiān)督和檢查
5.1 建立監(jiān)督和檢查機制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實施,應建立監(jiān)督和檢查機制,對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檢查。
5.2 監(jiān)督和檢查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和檢查,應依據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對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檢查。
六、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電力Manager負責解釋和實施。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輸變電工程特點,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安全風險識別
第二條 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因素,是指在實施輸變電工程之前,認真分析安全風險因素,明確施工項目的主要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識別方案。
第三章 風險評估
第三條 輸變電工程的風險評估,是指在實施安全風險預控之前,對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四章 預控措施
第四條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實施,應建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明確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安全風險預控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跟蹤和控制。
第五條 風險管理人員應制定詳細的預控措施,并按照預控措施的要求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條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和檢查,應依據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對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七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輸變電工程特點,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安全風險識別
第二條 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因素,是指在實施輸變電工程之前,認真分析安全風險因素,明確施工項目的主要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識別方案。
第三章 風險評估
第三條 輸變電工程的風險評估,是指在實施安全風險預控之前,對輸變電工程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四章 預控措施
第四條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實施,應建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明確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安全風險預控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跟蹤和控制。
第五條 風險管理人員應制定詳細的預控措施,并按照預控措施的要求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條 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和檢查,應依據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對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七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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