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獎學金評選實施方案
為支持和鼓勵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的學業(yè)發(fā)展,提高其學術水平和綜合素質,我們制定了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獎學金評選實施方案。
一、評選范圍
本次獎學金的評選范圍僅限于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學生須為該項目的國際學生,在項目中學習并獲得相應學位。
二、評選標準
1.學術水平:學生應具有良好的學術成績和學習能力,在項目中取得優(yōu)秀的學業(yè)成績,同時需要參加項目中規(guī)定的學術課程和考試。
2.綜合素質:學生應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包括語言表達能力、文化適應能力、團隊協(xié)作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
3.學術成果:學生應具有良好的學術成果,在項目中參與過科研項目、發(fā)表過學術論文、獲得過學術獎項等。
三、評選程序
1.評選對象:本次獎學金的評選對象僅限于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
2.評選時間:本次獎學金的評選時間為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
3.評選條件:學生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項目中學習并獲得相應學位,學術成績和綜合素質優(yōu)秀,獲得獎學金;
(2)在項目中參與過科研項目,發(fā)表過學術論文,獲得過學術獎項,學術成績和綜合素質優(yōu)秀,獲得獎學金;
(3)在項目中學習并獲得相應學位,學術成績和綜合素質一般,但表現(xiàn)出潛力,有機會獲得獎學金。
4.評選方式:本次獎學金的評選方式為自愿申請,學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請。評審委員會將對申請學生進行評審,確定獎學金的獲獎學生。
5.獎學金發(fā)放:獎學金的發(fā)放標準為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獲獎學生將獲得一定金額的獎學金,用于支付學習費用和生活費用。
四、其他事項
1.學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學生應對申請過程中涉及的個人信息、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申請信息有誤,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學生應對申請過程中涉及的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評審標準和評審程序負責,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申請信息有誤,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就是境外合作辦學項目外籍留學生獎學金評選實施方案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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