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單位在建設工程監(jiān)理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據監(jiān)理合同的要求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對合同雙方爭議進行調解和處理,以保證合同的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對于監(jiān)理單位完成監(jiān)理任務是非常重要的。根據國外經驗,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yōu)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一項工程合同,應當對參與建設項目的各方的建設行為起控制作用,同時具體指導一項工程如何操作完成。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合同管理起著控制整個項目實施的作用。
例如,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實施的工程,通過72條、194項條款,詳細地列出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所遇到的各方面的問題,并規(guī)定了合同各方在遇到這些問題時的權利和義務,同時還規(guī)定了監(jiān)理工程師在處理各種問題時的權限和職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發(fā)生的有關設備、材料、開工、停工、延誤、變更、風險、索賠、支付、爭議、違約等問題,以及財務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工程質量管理等諸方面工作,這些合同條件都涉及合同管理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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